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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华新亭11人制标准足球场设施安装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2020-04-28 1503

徽州区华新亭11人制标准足球场设施安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本项目(项目编号:SSCGQ2020021)以 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采购人

采购代理

机构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

 

徽州区华新亭11人制标准足球场设施安装采购项目   

一批

名称:黄山市徽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徽州区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0559-2787506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  

项目负责人:肖工

联系方式:0559-3513889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8000元

名称:安徽鑫焱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399号柏林春天15幢1003室

1595982元

名称:安徽鑫焱控股有限公司品牌:人造草坪规格型号:优冠YGE-5003CC065

数量:7141

单价:77

 

项目类别

√货物类   □服务类

项目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供货,20天内完成安装。

中标供应商业绩

合同1:省荣康医院病员文化康复设施购置安装项目;

合同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田径场塑胶跑道翻新工程;

合同3:茶陵县一中田径场全新国际混合型跑道改造工程。

其他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7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04月28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20年04月28日至2020年04月29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联系电话:0559-3513889;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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