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要闻

徽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令 第3号

2020-01-25 1523

一、取消全区一切公共聚集活动。包括集会、祠堂祭祀、婚宴、生日宴、乔迁宴、文化体育活动等。

二、全区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包括网吧、电影院、KTV等)、校外培训机构等暂停营业。

三、全区所有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四、全面关闭区内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坚决取缔非指定场所活禽销售行为。

五、全区所有酒店、宾馆、民宿、农家乐无条件接受宴席退订退费或延期,酒店、宾馆、民宿等无条件接受房间退订退费。

六、自疫区返乡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必须无条件接受居家观察14天。

七、建立群防群控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重点关注的隐匿人员可以积极举报。

全区各乡镇、社区办、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停止一切形式的公共聚集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区委、区政府严肃追究乡镇、社区办、村(居)委会、有关单位及负责人责任。

对因不服从指挥部令要求,造成疫情扩散,危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59-3586713(24小时)。

 

 

徽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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