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要闻

徽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9号

2020-02-07 2731

1、区内所有项目工地开复工前,必须按照“10+1”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开复工的疫情防控措施。各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徽州区建设项目开复工申请表》,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返岗返工返学”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区“三返”工作组)验收审批后方可开复工,严禁未审批就自行开复工。

2、区内所有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登记、排查、消毒、隔离和发现、报告等防控措施,并向区“三返”工作组报备。

3、区内所有项目工地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施工单位精准布控到班组、班组精准布控到工人;成立以施工单位负总责、项目经理具体抓的疫情防控机制,设立卫生专员,负责卫生管理、环境消毒、疫情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4、区内所有项目工地开复工前,必须全面开展摸排,每名员工返岗返工前必须提前告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填写健康情况卡,实行“一人一卡”管理。若有湖北省及浙江省温州、台州、杭州市区、宁波等地区员工,原则上暂不得返徽上班,确需来徽的,尽量自驾出行,到徽后必须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来自市外有疫情发生的县区,但无重点疫区旅居史的员工,必须居家隔离观察7天以上。无住所的由所在施工单位安排隔离场所,确保按时间要求做好隔离观察,期满后无异常方可上岗。上述返徽人员,施工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区“三返”工作组报告。

5、区内所有项目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实名制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必须在工地入口处开展体温检测,建立体温检测台账,每人每天体温检测2次,经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口罩方能进入。工作期间,所有在岗工人必须严格佩戴口罩施工。

6、区内所有项目工地食堂必须实行分餐、盒饭、错时用餐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食堂就业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进行食品加工制作和服务;必须做好食材采购、场地及餐饮具清洁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工作。

7、区内所有项目工地必须提前准备好测温计、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口罩、消毒液等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要落实隔离场所,有集体宿舍的,必须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没有集体宿舍的,也必须安排隔离观察点,并向区“三返”工作组报备。

8、区内所有项目工地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发放《疫情防控常识手册》,确保人手一册;要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聚集、不串门、不握手、不扎堆。

9、区内所有项目工地要做好管理房、员工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的通风、消毒,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脚踏带盖),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

10、区内所有项目工地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由卫生专员于每日15:30前,报送《徽州区项目工地防疫情况日报表》至区“三返”工作组。

11、区内所有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和隐患排查到位,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2、区内所有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向区“三返”工作组做出承诺,并签订承诺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法依规采取停工整顿等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区“三返”工作组:0559-3584098

开发区管委会:0559-3582345

 区住建局:0559-3513561

 

 

徽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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