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益公司城市绿化项目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6月20日至9月20日,对双益公司实施的双益厂区二期绿化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双益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通过询价方式进行双益二期厂区绿化苗木采购,确定苗木供应商为杭州萧山善宏园艺场,合同价11.945万元; 2020年11月27双益公司同黄山顺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苗木种植劳务合同。工程结算金额19.563万元,其中:苗木采购费11.945万元,绿化种植费6.19万元,机械、材料等费用1.428万元。项目经报徽州区国投集团审批同意,涉及投资额19.563万元,截至审计日,双益公司实际已支付工程价款19.563万元。
二、审计反映的问题
(一)工程(养护) 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方面
1.工程采购工作不规范
未编制询价采购文件,采购苗木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等要求不清;将本应由一家绿化单位施工的厂区绿化工程,分成苗木采购和种植两部分,分别交由不同单位实施。
(二)工程验收及养护方面
1.工程验收不合规
未严格执行验收规范。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对进场苗木进行检验,未按规定对苗木品种、规格、数量、成活率等指标逐项验收。
2.工程养护管理不到位
未及时确定养护单位。苗木采购和劳务承包合同均未约定施工保修养护期,未确定工程养护单位。
三、审计的处理意见
1. 关于工程采购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处理意见是: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规范工程招标采购。
2. 关于工程验收不合规的问题,处理意见是:严格按设计、合同及验收规范要求,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工作。
3. 关于工程养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处理意见是:建立、健全工程养护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后期养护管理工作。
四、审计的整改情况
我司于2023年11月15日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规程》、徽州区国投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暂行办法(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加强了工程相关知识的理论教育,要求项目经办人员在后续的工程采购服务中严格规范工程招投标相关程序,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规范管理,严格按设计、合同及验收规范要求,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同时根据本次审计结果,公司完善了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制度,进一步要求运维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规章要求对绿化区域进行管护,同时将绿化管护成果纳入运维考核。
整改情况已汇报至徽州区审计局,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城市绿化项目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