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环氧树脂废水治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材料

2023-09-26 137

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环氧树脂废水治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于日前委托了黄山华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环氧树脂废水治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环氧树脂废水治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紫金路13

建设单位: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内通过优化前端预处理工艺,对现有脱盐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同时配套建设相应辅助设施,通过现有工程处理效果。设计处理规模150m3/d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总

联系人电话:15375598859

联系地址:徽州区循环经济园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黄山华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大网新·徽州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园A14

联系电话:18862111446

联系人:程工

邮箱:2396034877@qq.com

四、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导则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根据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确定项目的敏感点和保护目标,通过有关环境监测技术和方法,分析项目区域的环境现状,并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方法,收集广大专家、学者以及周边的群众对该项目的好的建议和意见,补充到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去,然后分析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污染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模式和方法预测项目建设可能给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再通过公告或公示形式发布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公众阐明主要的环境影响程度,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从环境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拟建项目概况;

2)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

3)调查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分析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地表水、空气、噪声、地下水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

5)拟建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

6)拟建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

7)针对拟建项目实施,制定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

8)拟建项目的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对您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您认为影响本项目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3、您是否了解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5、该项目建成后对您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

6、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7、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及期限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格式附后)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202392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环氧树脂废水治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xx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xxxx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xx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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