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黄山市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徽州区段(一期)EPC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30 381

黄山市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徽州区段(一期)EPC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山市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徽州区段(一期)EPC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三楼3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1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CGQ2024029  

项目名称:黄山市丰乐河下游1-10号沟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徽州区段(一期)EPC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万元。

最高限价:57万元。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4%(最终结算按照工程结算价为基数,过程结算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应付价款为依据),采用费率报价的监理服务费=工程结算审定价格× 中标监理费率。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的监理范围涉及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进行监理,直至监理服务期结束。内容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④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且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的业绩 

备注:投标时须将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磋商文件中。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30 20240510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三楼)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需提供所在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306室)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1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511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9-2787509 )提出投诉。

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黄山市徽州区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黄山市徽州区环城北路27号

联系方式:0559-3532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

联系方式:0559-351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0559-351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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