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幸福徽州里(原碧桂园东侧地块开发)项目砂石交易邀请书
项目编号:GHGC2025X120
(受邀意向受让方):
本转让方(黄山旭徽置业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徽州区幸福徽州里(原碧桂园东侧地块开发)项目产出的砂石,本次交易转让方承诺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邀请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黄山旭徽置业有限公司
2、标的简介:本次标的为黄山旭辉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黄山市徽州区昌盛路与S103交叉口幸福徽州里(原碧桂园东侧地块开发)项目的砂石资产,按单价26元/吨为竞拍底价,最终按实际量结算。
注:在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自行前往实地查看,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及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代理机构无关。
3、竞价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5、经营范围有限制:
(1)所有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不得经营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价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交易会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邀请书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前按第六项提交相关材料后报名,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邀请书。
四、项目竞价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竞价底价:人民币26元/吨。
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0.25元整或其整倍数。
该竞价底价及加价幅度由黄山旭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收到本邀请函的单位可参与报名。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团体组织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2.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材料通过hsghzb@163.com提交原件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将审核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
七、履约保证金
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交易手续费
1.成交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专用账户,最终砂石运输方量经转、受双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履约保证金在结算时予以抵扣。
2.招标代理费:受让方在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签订3000元招标代理费。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
(二)竞价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黄山市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三)竞价注意事项:
1、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按邀请书约定准时参加,逾期视为弃权。
2、意向受让方须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竞价规则,禁止出现操纵价格、串通其他人报价、损害他方利益等违法行为,不得阻挠他人竞价和扰乱竞价活动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生上述行为,将被取消竞价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转让方、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竞价。
(四)参与竞价或协议转让
1、现场竞价:
本项目现场竞价,意向竞买方需赴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黄山市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会议室参与现场竞价。
本次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两个阶段(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自由竞价期: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开始(共2分钟时间),出价者首次报价不得低于项目加价幅度要求,下一次报价应当高于上一次报价,自由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则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期的底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竞价期最高出价者为项目承买方,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有人加价,则加价后立即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60秒,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无人加价,当前最高出价者为项目承买方,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2、协议转让:
2.1、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竞价开始前电话通知唯一合格的意向竞买方确定协议买赁时间。
2.2、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约定的协议定价时间组织交易双方对项目进行充分协商,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相关要求
1、在竞价前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充分估量标的物方量、砂石成分等,风险自行考虑。实际情况若与本邀请书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标的处挖掘、搬运、运输和标的物处置(处置地地点由受让方自行决定),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场地平整,路边清扫干净,经委托人验收后方可通过。运输费用、土方处置场地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运输费用包含挖掘及场地内修建运输道路等所有产生的一切费用(运距长短受让方自行考虑)。本次竞价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参与竞买,即表明竞意向受让方对竞价标的情况已完全了解,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受让方不得因此向委托人、被委托人索赔。
2、转让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如遇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施工,造成工期延长,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开工时间根据黄山旭徽置业有限公司确定。受让方应合理组织指定场地内交通秩序以及其他各项防护措施,指定场地内安全等所有责任及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理。自受让方取得转让标的装载、清运权利之日起,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装载、清运,不得造成现场堆堵,不得因清运不及时影响转让方项目施工进度,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应自觉接受转让方或有权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如遇行业主管部门、环保督查等日常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同时在本项目实施期限内,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转让。
4、自受让方取得转让标的装载、清运权利之日起,转让标的的管理责任及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须派员在现场负责看守,如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出现丢失、减少等情况,与转让方无关。
5、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指定的路线,将转让标的清运出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以外的运输路线、堆放点由受让方自行合法合理安排,所有装载、清运、堆放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装载、清运过程以及标的物的处置(含堆放点)须遵守文明创建、环保、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标的物的堆放点征求当地人民政府的同意)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出现破坏环境等行为,服从施工现场相关管理人员指挥和调度,受让方所有工作人员在进场前均须购买相关安全责任保险。
6、受让方自取得转让标的装载、清运权利之日起,受让方方可进入转让标的所在的区域,在项目施工期限内,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完成转让标的装载、清运的工作;如大块石料需要进行破碎的,由受让方自行破碎,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如受让方在装载、清运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如给转让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相关责任。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的,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受让方已清运的土方归受让方所有,未清运的土方归转让方所有。
8、受让方完成全部装载、清运工作后,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5天内撤离相关人员、自行撤走相关设备,否则,视同受让方自动放弃相关设备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受让方不得要求进行补偿。
9、受让方用于装载转让标的的运输车辆须提前报交通部门进行备案,杜绝使用违规车辆,受让方车辆运输时间要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在规定的时间之外进行运输作业。
10、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邀请书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及各项税费缴纳和结算方式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代理机构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邀请书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成交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受让方须接受本邀请书全部条款,如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让方支付因其违约行为导致转让方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的权利。
十一、邀请书疑义解决
意向受让方对本邀请书若有疑问,请在2025年5月13日前向转让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转让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回复。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考察联系人:黄山旭徽置业有限公司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9-3532992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 工
联系电话:0559—2334139
地址:黄山市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黄山旭徽置业有限公司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