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微工程”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各会计师事务所:
我集团公司拟对下属涉及有“小微工程”(即1-60万元的工程项目和1-30万元与工程相关的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的相关公司开展2023-2025年度“小微工程”实施情况专项审计,现对本次审计服务开展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
序号 | 公司名称 |
1 | 黄山市徽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 | 黄山市徽州区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 | 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4 | 黄山市徽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5 | 黄山市徽州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6 | 黄山市徽州区徽鹏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二、审计要求
审计机构及会计师,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独立审计准则及与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相关的规定,通过对我集团涉及有“小微工程”相关公司2023-2025年度“小微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可研、决策等)履行情况,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有关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情况,工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对以往工程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具体审计内容以审前调查出具的具体审计方案为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优化项目全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报价人须知
(一)资质及要求
1.报价人须是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等组织报价行为无效。
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
3.项目小组成员要求: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名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该人员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其他成员须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驻场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均为项目小组成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场,驻场时间不得少于40个工作日。
4.本次报价设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不得超过6万元,高于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相关要求
1.报价时间。报价人应于2026年4月28日10:00前向我集团(徽州区环城北路27号置业大厦9楼审计合规部)提供密封的书面报价函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本邀请报价函。如响应并提交报价函,即表示认可了我集团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评审地点及时间。地点: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楼小会议室;评审时间:2026年4月28日下午3:30。
3.签订服务合同时间。报价评审结果经集团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成交单位与本集团签订服务合同及《保密协议》(成交单位自备电子版格式合同)。
4.开展工作时间。合同签订后,即按合同约定时间(3个月内)开展并完成审计工作。
联系人:罗梦麟
联系电话:0559-2787512
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