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徽州国投集团党委 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1-09 124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24日至7月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国投集团开展了巡察。2019年9月30日,区委巡察组向国投集团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明确要求。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当前集团组建处于打基础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积极推进国企深化改革工作。及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针对反馈存在的三个方面13个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44条,层层夯实责任。

(二)强化落实,立行立改。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党委会和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党委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和责任人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抓好整改。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的问题,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举一反三,对各下属公司进行了问题全面自查。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全程跟踪督办,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加强与区委巡察办工作对接,及时上报整改进展。

(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注重抓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抓紧完善集团制度体系建设,集团成立以来,先后研究建立《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办法60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廉政的机制基本建立。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国企政策制度要求,紧紧围绕国企改革“三个有利于”等一系列政策要求,制定《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通过招标采购方式,在中天华溥咨询公司参与下,集团党委和下属公司结合国情、省情、市情和区情,参考和融入相关国企改革推进力度较大的市县做法,认真研究、讨论制定《徽州国投集团三年战略规划》,并且统筹做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二是建立集团项目储备库。制定《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储备管理办法》,由各下属公司会同经营管理部共同申报、审核、筛选,目前共储备发展项目29个,同时根据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变更项目库内容。

2.关于“未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结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国投集团今年7月组建后,经区委研究设立集团党委和纪委,并配强配齐班子成员,实行董事、公司经营管理层交叉任职。完善了《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二是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事项前置程序、党组织成员交叉任职公司管理层等内容写进集团公司章程,并通过区国资委备案,在区市场监管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同时,完成对所有下属公司章程修定备案工作。三是明确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分工,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徽州国投集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加强集团宣传阵地建设,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事项前置程序要求,所有涉及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讨论决策。截止目前,集团共召开党委会14次、董事会4次。二是制定了《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下属公司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监督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徽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履行好重大事项向区国资委报备报批程序。

(二)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集团公司2019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同公司业务工作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党委书记与各班子成员、各下属公司分级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均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制定了《关于中共黄山市徽州国投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黄山市徽州国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信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黄山市徽州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徽州国投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黄山市徽州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职工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中共黄山市徽州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在管党治党中认真开展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意见》7项工作制度。加强会议强调、廉政谈话、“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不定期推送学习有关案例通报、工作督查和日常监督提醒,通过一系列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切实强化了集团上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三是在集团本部和下属公司全面梳理职权目录,针对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等环节,从权力运行、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外部环境等方面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相关措施和制度。四是对下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严格按照《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研究决策,将会议要求落实到每月工作安排中。二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调整后及时到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变更。三是加强员工岗位培训和管理,强化领导审核把关,将工作作风情况纳入对公司管理人员考核和选拔后备干部的一项内容,激励员工切实担负岗位职责。四是制定《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制度》《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制度》《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工管理制度》《黄山市徽州国投集团公司服务承诺制度》,用制度规范员工行为,推进工作作风转变。

6.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实施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前提下,制定《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地做好投融资工作。建立沟通管理机制,定期了解集团参股企业发展状况,协助解决发展中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参股企业管理。二是全面梳理国有资产管理登记台账,原农委办公楼一间房屋长期被占用已被区农业农村局收回使用,两处长期占用未收取租金的土地因历史遗留问题现正在积极协商解决,个别担保公司干部岗位调整后办公使用的电脑已退回担保公司。三是健全完善《徽州国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关于“金融担保监管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担保代偿问题,已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获得资产所有权,下步通过拍卖或招商引资办法处置不良资产,维护担保公司权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二是对公司所有担保项目进行梳理,对存在抵押物不足的,已出具书面告知函给予企业,要求企业补充新的抵押物,或者在企业续保办理过程中补充抵押物。目前担保公司所有在保项目均无抵押物不足问题。三是加强保前尽职调查,通过银行征信等相关系统了解企业及其控制人的相关信息,防范金融风险,同时加强与各登记部门的联系,了解最新的登记政策,落实抵押登记手续,防止担保贷款时不能办理抵押的情况发生。四是建立健全金融担保监管机制。成立了徽州区融资担保重大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定了《徽州区融资担保重大项目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等监管相关制度。加强金融担保风险防控,严格担保审查把关。明确今后在为企业提供担保业务流程中,企业必须先行缴纳担保费后,再给予放款。在科技型企业先展开试点,对一定规模且经营状况良好的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额500万元及以下降低服务门槛,缩短审批周期,鼓励以信用方式开展业务,灵活设置反担保措施。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8.关于“存在公款购买土特产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款购买土特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对集团及下属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公款购买土特产的情况发生。二是制定《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成立集团财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核支付,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向区委作出检查。

9.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认真学习了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由集团综合管理部和财务中心分别抓好公

务接待审核把关。二是在集团本部和下属公司开展公务接待情况全面清理。同时,集团财务中心2019年10月组织对10个下属公司公务接待、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责成下属公司对公务接待三单填写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根据公务接待记录查找三单不全情况,由经办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存在的三单不全的接待均为公务使用。四是严格接待用酒管理,接待自备酒水全部纳入接待标准和费用核报,按现行会计制度存货管理,实行了购、领、存制度。五是制定《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了接待原则、审批程序、接待标准和接待要求。由集团财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核支付,切实加强对财务管理。六是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10.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集团财务中心牵头,集团本部和下属公司全面开展财务清理自查。班子成员中相关人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开展了自我批评。集团财务中心2019年10月组织对10个下属公司公务接待、公款购买土特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责成下属公司对公务接待三单填写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区公车公司对财务报销中存在附件不全问题,查找相关附件依据进行了归档,对附件不全的由经办人员作出相关使用说明。三是配齐配强集团财务中心专业工作力量,加强对财务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重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强化培训。从2020年起对自来水公司、担保公司以外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财务进行集中审核支付管理,达到从严高效管理集团公司财务目的。四是制定《黄山市徽州国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董事管理办法》《黄山市徽州国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监事管理办法》,明确下属公司兼职董事、监事不得在派驻公司领取任何报酬。完善《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审核审批流程。五是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11.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团本部和各下属公司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盘点,完成固定资产台账更新,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调配,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二是完善《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采购和财务报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2.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问题反馈中存在的验收签字不全、竣工图缺失等项目档案材料不齐全问题,已全部查找到位并按照要求补充归档。二是由双益公司牵头,对接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循环经济园环氧树脂废水治理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目前工程决算等相关材料正在收集报送审计部门,并且完善了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三是制定《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目前在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和档案资料收集管理要求。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

1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挥集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配优配强了班子成员7人,切实强化党建工作的领导。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章程,设立党组织专章。设立集团党群工作部,配备专职党务人员1名,保障党建工作经费。二是认真开展“三个一”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主题教育,将党建工作与集团公司发展一体推进,切实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下属公司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帮助解决下属企业发展经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谋划企业发展。三是按照国有企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理顺下属公司党支部和支部工作规范,完成集团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和公车服务公司党支部首届选举工作。四是制定《黄山市徽州国投集团“主题党日”工作制度》《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务公开制度》《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各下属公司党支部业务指导和督查,定期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工作培训,加强党建档案资料管理,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集团党委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纠正政治偏差、强化政治担当、历练政治能力的过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切实担负起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好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二)突出难点,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整改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问题中还有个别事项未整改到位的,创新思路,积极研究有效管用的办法,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定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得到落实。

(三)健全机制,确保整改问题改到位。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在整改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持抓好执行,使纪律真正印刻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达到巡察整改的真正目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787505;电子邮箱:772178808@qq.com;邮寄地址:黄山市徽州区环城北路27号置业大厦8楼,邮编:245900。

 

 

中共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1月9日

上一篇:黄山现代物流园一期1#、2#楼仓储、配送档口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流标公告

下一篇:黄山现代物流园一期1#、2#楼仓储、配送档口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