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黄山市徽州区培新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19-11-08 1541

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

名称

采购

数量

项目单位

代理机构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主要成交标的

黄山市徽州区培新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

名称:黄山市徽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徽州区环城北路27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0559-2787509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   

项目负责人:肖工

联系方式:0559-3513889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2000元

名称: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285000元

名称:黄山市徽州区培新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285000元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项目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

成交供应商业绩

其他

1、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1104日;

2、开标时间:20191108日;

3、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20191108日至20191111日;

4、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联系电话:0559-3513889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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