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徽州区丰乐河三期蓄水坝、人行桥工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 一体化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1-06-30 1051

徽州区丰乐河三期蓄水坝、人行桥工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

一体化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GHZB2021X1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徽州区丰乐河三期蓄水坝、人行桥工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6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并且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②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2、本项目资格性审查表中,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身份证明资料和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顺延至2021年77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2021年7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接受更正日期:2021年6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是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的更正,则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黄山市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黄山市徽州

联系方式:0559-2787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9-2334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9-2334139









附件:

联合体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可以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在投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签署文件和处理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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