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黄山市聚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聚酯树脂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7-20 508

黄山市聚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聚酯树脂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山市聚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聚酯树脂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81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RBCG2022C0720

项目名称:黄山市聚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聚酯树脂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黄山市聚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聚酯树脂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天)内提交报告送审稿,并在评审会20天(日历天)内提交报批稿(如若政策变化,则按国家最新文件及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执行,顺应延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1、不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整改期限内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时须将证书原件扫描件装订至纸质标书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20日9点00分至2022年8月1日9点00分

地点: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歙县清凉路42号)

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现场报名或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邮箱号:1951026156@qq.com)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请投标人在邮箱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聚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注:标书接受邮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邮寄时间,若供应商来现场参加,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并提供近期行程卡和健康码。黄山市以外的供应商请携带开标截止日48小时内有效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无以上防疫材料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聚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2)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QQ邮箱号:1951026156@qq.com)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③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9-2787505)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黄山市聚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址:黄山市徽州区  

联系方式:15375598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歙县清凉路42号  

联系方式:0559-65295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工   

电   话:0559-6529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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