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要闻

徽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5号

2020-01-28 52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通告如下:

一、区内各企业复工生产时间定于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超市、食品生产供应等保障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区内在建项目工地复工建设时间定于2020年2月9日(正月十六)。

三、复工企业、项目工地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条件接受主管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的监督,按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举措。

三、监督举报电话:

区防指办:0559-3586713

开发区管委会:0559-3582345

科技经信局:0559-3585212

住建局:0559-3513561

 

徽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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